怎么理解"第四十三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"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8 11:06:14
第四十三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
农村村民建住宅,必须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结合旧村改造,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、村内空闲和山坡荒地,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。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:
(一)城市郊区及乡(镇)所在地,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;
(二)平原地区的村庄,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。村庄建在盐碱地、荒滩地上的,可适当放宽,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;
(三)山地丘陵区,村址在平原地上的,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;在山坡薄地上的,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,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。
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,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。
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,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额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。

怎么理解"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"?
如果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大宅子,在街边又有一处店面.这与上述有冲突吗?

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意思是农村村民一个家庭户,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。
这里的家庭户,包括夫妻二人户,也包括夫妻二人和未成年、未结婚子女的家庭户。如果子女成年且结婚分户的,可以另外申请宅基地。

店面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,不是宅基地。
与法律不冲突。